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项规定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精神,坚决杜绝节日腐败,根据中纪委、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,现就严明2016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提出如下要求:
1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;
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或违规公款吃喝,或用公款旅游、度假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、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;
3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等;
4.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5.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、经营性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;
6.严禁违规使用公车、“私车公养”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; 7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
8.严禁参赌涉赌、吸毒涉毒;
9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员工会、战友会;
10.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。
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,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落实,并严格遵照执行。学校纪委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,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,并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。
举报电话:0736-7186028
中共太阳城集团纪委
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|